完善县级人大监督工作的路径及对策
2025-09-08 09:04:27          来源:人民之友 | 编辑:唐先彬 |          浏览量:217

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娄底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工作作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的重要抓手,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监督重点越加清晰,监督机制不断优化,监督效果不断显现,但认识缺位、重形轻效、刚性不足、能力有限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创造性做好新时代县级人大监督工作,务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人大视角,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探索新路径新方式,着力释放与人大法律地位相匹配的监督能量,以人大监督工作的实绩实效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把准监督的方向性

增强制度自信。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深刻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职能定位、特点优势、运行规律,强化监督理念,增强监督自信。

强化监督意识。严格落实中发〔2021〕39号、湘发〔2021〕17号文件精神,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及时研究解决人大监督中的重大问题,把“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人大监督工作的情况纳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将党的领导置于人大监督各方面全过程,及时向县市区委请示报告,争取党委重视和支持。

把握监督原则。坚持正确监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坚持有效监督,要以监督效果为目的,奔着问题去、迎着问题上、追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不达目的不罢休,不解决问题不停歇。坚持依法监督,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工作。

精准选择议题,提高监督的针对性

围绕区域发展大局选题。紧紧围绕“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新质生产力发展、创新驱动、“材料谷”建设、“三融三创三争”、“九大攻坚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中心任务,把人大监督聚焦到改革发展所需上,聚焦到推动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聚焦到推动高质量发展质效上。

围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选题。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学、就业、就医、住房、养老、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问题纳入监督重点。

围绕深化财政经济监督选题。看好人民的“钱袋子”,管好人民的“家底子”,切实加强对财政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政府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财政预算公开等方面的监督。

围绕促进司法公平公正选题。持续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稳步推进监察监督工作,深化对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整合监督资源。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善于将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审议报告、意见交办、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有机融合,注重监督与立法、决定、任免等职权的有机结合,用好“工具箱”,打好“组合拳”,使其发挥“1+1>2”的作用和“乘数效应”。

构建监督闭环。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开好问题、责任、整改、督促、反馈、测评六张“清单”,打造全流程、全链条监督“闭环”,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推动监督的“牙齿”真正“咬合”。

加强协作联动。加强市、县、乡人大监督工作协同,针对面上的共性、难点问题,每年选择2至3个主题开展上下联动监督。健全横向监督协同机制,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力量的有效衔接、有机融通,着力形成监督的联动效应。

增强监督刚性。要着力解决“粗、宽、松、软”问题,对监督的事项,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公开曝光。要争取党委支持,依法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刚性监督手段,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操作规范,激活“休眠”权力,切实将刚性监督由法律条文变为工作实践。

强化结果运用。健全人大监督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动人大监督与组织、纪检、巡视巡察等部门的有机结合,把人大常委会开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履职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督办议案建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作为其评价单位和干部的重要依据。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的科学性

完善会议审议制度。进一步健全人大常委会议事制度,合理安排会期,完善会议组织,规范议案提出、审议表决等程序,切实抓好审议发言登记备案、审议意见卡、中心发言人制度的落实落地。探索开展联组、分组审议方式,拓宽言路,集思广益,保障权利,把各方面的意见反映出来、把各阶层的智慧凝聚起来。

完善督办反馈制度。建立督办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和督办通报制度,对督办中难以协调的重要事项及时报告主任会议,必要时可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视察、调研、检查。对办理审议意见、交办意见反馈报告不及时的,常委会要进行催办、督办。

完善满意度测评制度。进一步巩固满意度测评工作成果,不断完善测评机制,科学设定“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档次,有序扩大测评范围,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真正发挥“满意度测评”这一监督利剑作用。

完善监督公开制度。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监督途径,每年选择若干社会关切的议题,制定公民直接参与监督计划。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将人大监督事项、审议监督情况、审议意见以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进展情况与结果广而告之。

探索建立人大监督工作绩效评估制度。着眼构建一套合法、合理、科学的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提升,推动人大监督工作由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相融合的方面迈进,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的专业性

优结构。着力解决目前县市区人大机关编少人多、年龄老化、结构不优、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注重选拔任用更多具有法律、财经、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努力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年龄结构、人才结构和具有互补性的知识结构。

提素质。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线上、线下”理论学习与实践历练等方式,加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力度,加强创新理论、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的学习,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强调研。用更多时间深入基层一线,花更多心思解剖麻雀、下更多功夫摸清情况,花更多精力跟踪问效,善于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以及群众迫切的利益诉求等问题,为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聚合力。建立代表参与监督制度,组建专业代表库,吸纳更多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实践经验的代表参与监督。探索邀请第三方参与执法检查、财政预决算审查、债务审查、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弥补监督主体的短板和弱项。完善代表“点单式”视察安排制度,结合监督计划、征求代表意见,安排行业代表参与监督活动。

重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注重流程再造,打通关键堵点,在运行机制、工作方法、系统集成、成果转化、作用发挥等方面,大胆突破,积极作为,持续增强监督合力,不断释放人大监督的整体效能。

(作者系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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